炎炎夏季,空气潮湿,最是容易滋生细菌。公共场所人口相对集中,相互接触频繁,流动性大,其卫生问题可是不容忽视。
前几日,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对某住宿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要求开展年度空气质量、公共用具和集中空调等检测,依据《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该住宿场所给予了行政处罚。
对此,苏州大学卫生与环境技术研究所诚挚提醒各公共场所营业单位,按照卫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完成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延续和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