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继2023年3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告》解读后,于2023年4月7号,再次倾心发布了解读之二。
继2023年3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告》解读后,于2023年4月7号,再次倾心发布了解读之二。
问题1:对于在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以下简称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实施之日前已注册的产品,延续注册如何执行?
回答:

问题2:对于专用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的,产品注册备案工作中如何执行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
回答:专用标准GB/T 9706.266《医用电气设备 第2-66部分:听力设备及听力设备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为推荐性标准,尚未发布。待发布之后,对适用GB/T 9706.266的产品注册,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可视企业选择而定:
问题3:对于专用标准实施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的,产品注册备案如何执行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
回答:

问题4:对于已注册产品,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如何更改?
回答:申请人应当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相关条例,产品可在完成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变更注册或变更备案后,修改产品说明书和标签。
参考资料:《关于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告》解读之二 (nmp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