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订计划的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编制了《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二氧化碳激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指导原则,经调研、讨论,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2),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4年12月22日前反馈至我中心相应联系人。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请以“《***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反馈人员/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联系人及方式:
1.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刘柏东
电话:010-86452636
电子邮箱:liubd@cmde.org.cn
2.二氧化碳激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金若男
电话:010-86452643
电子邮箱:jinrn@cmde.org.cn
附件:
1.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下载)
2.二氧化碳激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下载)
3.反馈意见表(下载)
Part 2: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和要求,国家药监局器械标管中心牵头组织成立起草工作组,研究编制《采用机器人技术的医用电气设备分类界定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编制说明(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
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表(附件3),于2024年12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flmsc@nifdc.org.cn。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请注明“《采用机器人技术的医用电气设备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表+反馈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联系人: 崔老师,010-53852144;戎老师,010-53852597。
【附件】
附件1:采用机器人技术的医用电气设备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采用机器人技术的医用电气设备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编制说明.docx
参考资料:
关于公开征求《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采用机器人技术的医用电气设备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