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来源: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综合公告 关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增项赋权有关事项的公告 (jiangsu.gov.cn)
摘要: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增项赋权有关事项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审评审批服务推动创新药械使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1号)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分中心考核与赋权实施办法(试行)》,现决定自2023年3月24日起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赋权审评事项9项、核查事项35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一)二类审评赋权事项(共9项)
(二)二类核查赋权事项(共35项)
附件: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增项赋权事项清单.docx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