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临床试验信息和数据互通,指导注册申请人规范递交临床试验数据集相关资料,我中心形成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希望领域内专家、学者,生产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下载并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与2021年10月10日前将该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滕颖影、崔馨月
电话:010-86452516/2502
电子邮箱:tengyy@cmde.org.cn cuixy@cmde.org.cn
附件:
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下载附件1)
2.反馈意见表(下载附件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1年9月15日
原文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器审中心
全文整理:苏州大学卫生与环境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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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