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来了!
日期:2021年09月17日 苏州大学卫生与环境技术研究所 阅读量:3102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临床试验信息和数据互通,指导注册申请人规范递交临床试验数据集相关资料,我中心形成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希望领域内专家、学者,生产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下载并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与2021年10月10日前将该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滕颖影、崔馨月

  电话:010-86452516/2502

  电子邮箱:tengyy@cmde.org.cn cuixy@cmde.org.cn

附件:

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下载附件1

2.反馈意见表(下载附件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1年9月15日


原文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器审中心

全文整理:苏州大学卫生与环境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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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