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6日苏州格勃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新增1台工业CT检测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HJ 1326)、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苏州格勃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漕湖街道方桥路526号3E数字智造园A31号楼,本次验收内容包括在厂房1F生产车间内新增1台工业CT检测装置,用于对公司产品进行无损检测工作。本项目新增的1台工业CT检测装置型号为OmronVT-X750,最大管电压为130kV,最大管电流为0.3mA,额定功率39W,主射线向上照射。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环评文件于2025年3月5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苏环核评【2025】第9号),已于2025年5月12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苏环辐证[E2773]号)。本项目从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情况。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58万元,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投资8万元。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公司将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工业CT检测装置已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门机联锁和急停开关,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和其他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公司已建立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管理规章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辐射防护与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开展辐射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公司已配置1台辐射巡测仪和3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三、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辐射工作场所与环境辐射水平,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的要求和环评要求。
(二)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估算,本项目所致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分别满足环评批复的5mSv和0.1mSv的剂量约束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苏州格勃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真履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和许可手续,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及措施运行有效,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验收组一致同意苏州格勃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台工业CT检测装置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及时参加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和考核。
2、加强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监测,以评价对环境及公众的影响。每年1月31日前上报辐射工作单位核技术应用项目年度评估报告。
七、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本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5年8月1日起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苏州格勃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漕湖街道方桥路526号3E数字智造园A31号楼
联系电话:18252991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