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联东化工厂委托,苏州苏大卫生与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号)、《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要求,编制完成了《苏州市联东化工厂2023年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苏州市联东化工厂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1.土壤
本次场地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共布设了 5 个土壤采样点,土壤检测指标主要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铜、铅、镍、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 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 11 项)、 pH 值、石油烃( C10-C40)。
本次监测场地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 27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 11 项)、 7 项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铜、铅、镍、汞、六价铬)、 pH 值、石油烃( C10-C40)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标准要求。
2.地下水
本次场地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共布设了 3个地下水采样点(包含1 个对照点),检测地下水因子72 项(包括GB14848 表1 中 35 项、GB14848 表2 中 36 项、可萃取石油烃( C10-C40))。
本次监测场地地下水中除臭和味( AS0)、 浊度( AS0、 AS1、 AS2)、肉眼可见物( AS0、 AS1、 AS2)、溶解性总固体( AS1)、总硬度( AS1)、氨氮( AS1)、锰( AS1)、钠( AS1) 为《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的V 类水质,其余检出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 类标准限值要求,可萃取石油烃( C10-C40)检出含量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标准要求。